齐悦的CPU都要烧了。
什么玩意儿?他杀人?还假死?现在还装傻?
他们说的人是我吗?
齐悦还没有想明白这一切,回过神来时,已经喜提豪华单间一套了。
“等下,这是你们剧组的即兴演出吗?要我配合当群演没问题,但是能不能先把剧本给我啊?”
思量了一番后,齐悦只当是这个剧组突然脑洞大开,不满足于现有的情节,突发奇想来一套骚的把戏。
齐悦当然也愿意帮他们这个小忙,只不过请他当群演可以,态度不能好一些吗?
“安静点,吵什么吵!”
不远处,一名狱卒被齐悦吵得脑袋都有点发胀了,拎着鞭子就朝着他走来。
‘哦豁,莫非是触发了什么隐藏剧情?’
正这么想着,却见狱卒看也不看,上来就是一鞭子伺候着。
为何不避?
因为不怕。
为何不怕?
不怕,就是不怕。
……
不过是剧组的道具而已,都是假的,有啥好怕的?
“啪!”
鞭子应声落下。
齐悦只感觉中招的位置一阵火辣辣地刺痛,继而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。
零点五秒后,一声惨绝人寰的惨叫声自狱中传出。
“啊!!!”
直到现在齐悦还是没想明白,怎么剧组里的道具会是真家伙啊?
真家伙也就算了,你怎么敢真打啊!
“嘶……喂!你是不会演戏吗,去把你们导演叫过来,我不干了,你们还得赔我医药费……还有精神损失费!”
“啪!啪!!啪!!!”
狱卒没有回话,而是以三鞭子回应了齐悦的诉求。
身为一个普通人,齐悦哪里受过这种伤?
别说三鞭子了,就是最开始那一鞭子,都直接是让齐悦疼得死去活来。
“哥别打了,我错了我错了!”
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。
虽然齐悦心里一肚子火气没地方撒,但经过刚才的遭遇,他也不敢随便乱讲话了。
“你小子都已经死到临头了话还这么多,等你去见了阎王,想说多久就说多久!”
这位狱卒第一个发现齐悦死在牢内,也是他负责将后者掩埋。
现在齐悦突然死而复生,狱卒肯定首当其冲要被问责的,再见前者时自然是没什么好脸色。
说完这句话后,见齐悦跟个死人一样蜷缩在地上,狱卒在朝着地上吐了口唾沫后,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。
齐悦死了吗?并没有,他只是陷入到了深深地自我怀疑当中。
“卧槽,疼死老子了,这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,我怎么感觉不对劲呢?”
事到如今,齐悦终于是意识到了一些问题。
这一天来的经历实在太过离奇,离奇到让他感觉自己好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。
“我不会是穿越了吧?!”
结合以上种种,齐悦的脑海中突然诞生出了一个离奇的念头。
这个念头一经出现,就如开了闸的洪水猛兽一般,止都止不住。
当然这些都还不是眼下最重要的,当务之急是,齐悦似乎有听见不少人喊他是杀人犯了!
不管在哪个时代,欠债还钱杀人偿命,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
齐悦可不想过来当个替死鬼啊!
“大哥,大哥!”
能否继续活下去的关键在于,齐悦能不能洗刷掉身上的罪行自证清白,为此他得尽快搜集一些情报自救才行。
“我说,你小子是没吃过苦头吗?”
狱卒显然是被齐悦吵得有些不耐烦了起来。
他当了这么多年的狱卒,见过有人懊悔的,也见过有人喊冤的,但像齐悦这样满嘴碎碎念,说着一通乱七八糟事情的,这还是头一个。
联想到押送齐悦回来的那帮捕快说的什么“装疯卖傻”的事情,这小子怕不是真疯了吧?
“大哥,能跟我说说我这是犯了什么事吗?”
齐悦现在可就这么一根救命稻草了,要是把握不住,那可就要完犊子了。
“你连自己做过什么好事都不记得了?”
狱卒疑惑,齐悦摇头。
正当狱卒打算满足他最后这个愿望之时,牢门忽然被人打开,走进来了两名衙役。
“喏,他们是来带你去公堂的,有什么问题去那就知道了。”
衙役们的办事效率极高,等狱卒说完话后,齐悦就已经告别了刚到手不久的豪华单间。
来到公堂之上,倒是跟电视剧里面演的差不多,两侧站满了手持水火棍的衙役,面前的高堂之上悬挂着一块牌匾,上面赫然写着“明镜高悬”四个大字。
很快,便有一人来到了齐悦身前。
“大人,草民冤枉啊!”
管他到底冤不冤,反正齐悦自己是感觉真的冤。
他就出门吃了顿饭喝了几杯酒,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就来到了这么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。
好不容易从坟头爬了出来,迎面就是一个杀人的罪名扣在头上,不带这么玩的吧?
“县令大人现在没空审讯你,我乃本县的县丞。你方才说你有冤情?简直是一派胡言!如今证据确凿,你竟还敢胡言乱语,左右,推下去重打二十大板!”
清泉县是大离王朝众多县城之一,位居大离九州靠南方的宿州。
一个县城的衙门高层,是由县令、县丞以及县尉三人组成,而今县令与县尉均有要事不在城内,衙门上下一干事宜,皆是由县丞来打理。
齐悦身上背负的这桩命案其实很简单,换做任何人来看了也是一目了然的,根本就没有任何审理的必要。
“县丞大人,不知可否借卷宗予草民一观,就算是死,草民也要死个明白!”
他才刚来这个世界没多久,很多事情都不是很了解,对于自己身上这莫名其妙的命案更是毫无头绪。
如今想要活命,便只能试着从卷宗上查找出一些蛛丝马迹了。
只能保佑原主真是无辜之人吧!
“准。”
虽然此事不符合规矩,但面对一个将死之人,县丞还是满足了齐悦这个愿望。
与此案有关的卷宗很快就到了,与齐悦期待的厚厚一叠资料并不相符,拿到手上时竟然只有简简单单的一页纸。
算了,一页就一页吧,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。
大致经过差不多是这样的:
【羲照十四年秋,九月十二日辰时一刻,死者的好友前来死者家中拜访,却发现家门紧闭。
按理来说这个点死者应该在家,敲了好久的门,却始终不见有人前来。
来者扒拉着门缝朝着屋内望去,却发现死者正坐在院内,胸口上插着一柄短刀,脚下是流了一地的鲜血。
衙门接到报案后,迅速赶往了死者家中,很快便在死者家中抓到了正呼呼大睡的齐悦。
事后私塾的同窗证明,短刀的主人正是齐悦。
人证、物证、动机俱在,证据确凿,齐悦背上了杀人重罪,不日便将于城门口行刑。
临刑前一日,犯人齐悦在牢内畏罪自杀……】
有用的信息差不多就这些,短得可怜,短得齐悦心都凉了一半。
这还怎么玩?
人证物证俱在,齐悦甚至都看不出这个卷宗有任何的疑点,仿佛这就是一桩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命案。
‘不行,冷静点,一定还有转机的,不能就这么认罪了!’
哪怕齐悦现在已经汗流浃背了,但他还是没有放弃希望,他还年轻,可不想死啊!
“县丞大人,我能否去案发现场亲眼看看。”
齐悦抱着最后一丝希望,尝试着询问道。
然而大离律法中确实是有这一条,允许犯人在有人押送的情况下去到案发现场。
设立这条律法最重要的目的,就是为了让犯人在铁证面前心服口服地认罪。
“准,你们几个跟他去一趟,切记不可让他动案发现场的任何东西。”
果然,县丞也是同意了齐悦的请求,在随手挑了几名捕快后,便宣布退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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